学习公司法知识,规范公司行为,促进企业发展
以下是公司法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和详细解答,帮助您快速了解公司法的关键知识点和应用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常见的出资方式包括: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行使知情权应当出于正当目的,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的表决通过比例分为两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包括:
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清算的程序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司法解散的条件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